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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新消息丨1200元/人月!佛山低保标准拟再次提升

记者从佛山市民政局获悉,4月18日,佛山市民政局正式发布《关于征求提高我市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事宜意见的公告》(下称“《公告》”),拟将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由1180元/人月提高到1200元/人月,并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社会发展红利,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由1180元/人月提高到1200元/人月,全市低保补差标准不低于723元/人月。

同时,《公告》明确,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所需资金由各区财政按照原资金渠道筹措解决。各区按批准新标准当月的低保名册补发今年未达标月份的差额,其中2023年新保的低保家庭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资料图)

对于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的相关救助标,《公告》当中也有调整: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为不低于1920元/人月;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调整为1800元/人月。

据了解,截至2023年3月底,佛山市共有低保对象5253户、9481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2227户、4021人,农村低保对象302户、5460人。自2012年以来连续佛山市已经持续11年不断提高低保标准,增幅达174%。佛山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工作人员谢振斐告诉记者:“佛山市民政局每年都会根据省的要求,进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希望通过低保的调整,对低保对象和相关的困难群众有一个更加好的生活保障。”

佛山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工作人员谢振斐向记者介绍相关内容。

《公告》一经发布,也很快就赢得了市民们的认可,市民陆叔表示十分期待低保标准能够早日实现提升,“对那些失去工作的,无法工作的,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来说,肯定更好一些。如果政府能照顾到,有多余的款项可以拨发的肯定是更好的。”

目前,该《公告》正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可于4月26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佛山市民政局。

电话及传真:83330239

邮箱:mzxiezf@mz.foshan.gov.cn

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谢文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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