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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闻网讯 记者黄赛 通讯员郑朋珠报道:近日,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审批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深入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精准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降低企业成本,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一步提速。
《实施方案》确定8类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目标:2023年底前,实现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带方案出让工业用地项目、带规划建设条件出让工业用地项目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到完成不动产初始登记全流程行政审批时间分别控制在10、12、13个工作日以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从方案联合审查到竣工验收全流程行政审批时间控制在15个工作日以内;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接入低风险工程项目、既有建筑装饰装修低风险项目实现豁免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电网工程项目从用地到竣工验收全流程行政审批时间控制在20个工作日以内;5G基站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时间控制在5个工作日以内。
“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审批管理改革按照省审批分类改革指导意见,基于我市既有项目审批改革成果进行。”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此前出台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等项目类型相关优化审批服务措施实施效果显著,为进一步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区分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办理事项多,流程节点复杂的问题提供了优秀经验。
《实施方案》广泛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一件事服务、联审联批等改革措施。例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并实行告知承诺制;带方案出让工业用地项目和带规划建设条件出让工业用地项目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整合为联合验收一件事办理,8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联合验收;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稳定后由建设单位通过市“多规合一”管理平台申报,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审查,对项目可行性以及各项技术指标一次性出具联合审查意见。
《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改革措施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要求牵头单位制定配套实施制度文件或办事指南,于2023年9月底前全面推行分类改革。其中,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改革措施自《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实行,其他项目类型按配套政策文件明确实施时间全面实施。
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督查督办,督促市各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按时落实各项具体改革任务,共同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审批管理改革,持续擦亮佛山高效审批营商环境品牌,进一步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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