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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十年 与爱同行——江苏道路救助基金成立十周年

3月12日,随着一笔34299.03元的抢救费支付到高邮市人民医院的账户,扬州市道路救助基金对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居某的救助也告一段落。受害人全家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居某也是我省道路救助基金在扬州地区救助的第4758人,扬州道路救助基金垫付救助款累计超过了1.52亿元。

居某的交通事故发生在2月24日,在事故中居某身负重伤。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怠于支付抢救费用,由于所需抢救费用较多,居某一家又是以务农为生,高额的抢救费愁坏了这一家人。办案交警依据案件当事人情况,迅速向道路救助基金高邮受理服务站开具了垫付通知书。网点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医院联系开通抢救绿色通道,并协助受害人收集申请材料,成功帮助受害人申请到 34299.03元的“救命钱”,确保了伤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

类似这样的救助案例在高邮、在扬州乃至全省不胜枚举,这得益于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的成立于实施。2011年3月,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启动道路救助基金,省政府为此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由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省银保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9个相关部门组成。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金融机构紫金财产保险作为基金管理人。

十年间,江苏全省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紫金路救人励精图治,不负重托,累计垫付71327件,救助金额超22亿元。有效化解了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践行了救助基金“救死扶伤、保障民生”的宗旨。基金救助效能充分发挥,兜底民生保障功能得以凸显。垫付规模全国领先,管理运营方式也成为业内典范。先后有多省向江苏学习经验或才有相应的运营模式。

未来,扬州路救将与全省一起,管好、用好、宣传好道路救助基金,加大宣传和垫付力度,让这一政府公益基金成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守护神,成为地方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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