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晚,中国恒大集团公告称,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
观点新媒体了解,《执行通知书》称,盛京银行曾于2020年至2021年期间向中国恒大集团提供资金,合共人民币325.95亿元。
这笔借款由恒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共40.96%股权中的30.99%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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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恒大未能还清该借款,盛京银行未能收回资金,并作为原告人向法院提出起诉。
最新通知书显示,恒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疆广汇的作为质押担保的30.99%股权已被执行,原告人可拍卖、变卖该质押股权,原告人对所得价款在担保的人民币325.95亿元范围内优先受偿;及该子公司须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约人民币1.63亿元)。
于本公告日期,上述质押股权尚未被拍卖或变卖。
另悉,今年9月份,中国恒大已全盘退出盛京银行,其持有的盛京银行12.82亿股股份完成拍卖,成交价格为73.07亿元,由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竞拍成功。
而2020年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广汇集团40.964%股权全部转让给申能(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总金额148.5亿元。据公开资料,2021年5月申能集团已开展第二轮现场补充尽调工作,截至2022年3月,此次转让尚未有最新进展。
关键词: 恒大质押股权 盛京银行股份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恒大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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