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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大数据利器对“带薪服刑”说“不”

办案检察官就案情走访相关人员(资料图)

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大数据利器对“带薪服刑”说“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通讯员 郑茜 赵晨光

“截至目前,我们立案47起,已经全部制发检察建议,45起案件全部办结。”4月25日,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潘贞向记者介绍利用大数据这一利器办成的“带薪服刑”公益诉讼案件的战果。

今年年初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大数据这一利器,从一起个案入手,办成了多起“带薪服刑”公益诉讼案,目前已查实涉案金额70余万元。

个案办理:

被判缓刑照领工资

1月29日9时许,文峰区一家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该单位专职财务会计一道,专程来到文峰区人民检察院。他们此行的目的,一是让办案检察官王阳审核一下已经纠正过的会计报告单,二是专程对检察机关表达感谢:“由于你们靶向追踪、精准监督,我们单位按照检察建议整改纠错,这才避免了国库钱袋子的‘跑冒滴漏’,既维护了法律法规的尊严公正,又间接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事情还得从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说起。刘某系一家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2019年4月,其醉酒后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上路,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抽血检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47mg/100ml。当年11月,刘某以危险驾驶罪被文峰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2022年12月,文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阳从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专班接到一批亟须核查的案件线索,其中就有刘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缓刑案。经过走访,王阳发现,刘某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对其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和缓刑的事实一无所知,更没有按照法规要求对刘某停发缓刑期间的工资待遇。2022年12月20日,依据调查核实的事实证据,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文峰区人民检察院向发案事业单位制发一份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依法及时挽回国有资金损失,依规扣缴给刘某错发的取保和缓刑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20661.7元。

类案监督:

大数据确定问题线索175条

文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刘某缓刑期间照领工资案,是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因“隐性”处罚导致的国有财产流失案。

这个案例的成功办理,源于全市检察机关正在加快实施的检察大数据战略。2022年8月,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震宇在指导办理付某某非法经营案时发现,被告人缓刑期间仍在领取工资。会不会还有其他人利用管理漏洞,在服刑期间领取工资缴纳社保呢?同年11月,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专班、第三检察部与市人社部门沟通,依托该院建立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带薪服刑”模型,将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的基本数据和案管部门的起诉信息进行比对、碰撞,从18万余条社保基金缴纳数据中初筛出涉嫌“带薪服刑”的个案线索信息346条。这些线索信息在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经过承办检察官的核实调查,对免于刑事处罚的信息进行过滤,经过二次筛选后,确定问题线索175条。

根据我国人社部〔2012〕69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机关任命的除外)和机关工人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如单位未给予开除处分的,停发工资待遇,不计算工作年限。这些筛选出的问题线索可能就是堵塞国有资产流失的关键。

2022年12月,经过专业团队的缜密分析和科学研判,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专班将案件线索分别移交给该院第三检察部、第七检察部和各基层人民检察院,由刑事检察部门和公益诉讼部门负责具体承办。

在大数据“利剑”的帮助下,全市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先后克服办案人员较少、办案经费奇缺、辗转奔波以及无现成经验可循等多重困难,收集掌握确凿充分证据,依法进行立案调查,两个多月下来取得了丰硕成果——全市检察机关立案44件,发出检察建议书39份,目前正在核查的案件65件。

“文峰区人民检察院从办理个案入手,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进行类案监督,目前已经顺利办结12起‘带薪服刑’个案。截至目前,其他各基层院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办理中,已经挽回35.6万元经济损失。”潘贞介绍。

系统治理:

人员范围最终实现全覆盖

“这是我们分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信息,通过大数据模型进行比对发现的案件线索,现在移交给你们,请你们根据办案流程调查核实办理。”3月1日,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专班干警将经过两次筛选后的退休人员案件信息正式移交给第七检察部,由该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条线力量进行办理。

通过个案办理,利用数字检察技术摸清“带薪服刑”致使国有资产流失的底数,继而进行类案监督,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是检察监督提质增效的生动实践。在在职人员“带薪服刑”案件办理的基础上,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完善数据模型,利用大数据手段察微析疑,发现涉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问题线索81条。目前,退休人员线索已经全部按照工作流程移送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正在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犯罪服刑仍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

“我们发现,部分被判处轻微刑事处罚的人,大多并未限制被处罚人的人身自由,而许多被处罚人所在的单位因不知情而未对被处罚人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因此造成了‘带薪服刑’这种社会怪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劲晓告诉记者,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借助检察大数据这个利器,在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基础上,将信息比对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参加社保的人员,以依法能动履职,为改善社会治理、堵塞管理漏洞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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