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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预缴期将于10月10日开始

大连市税务局联合大连市医保局近日召开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预缴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记者获悉,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预缴期为2020年10月10日至12月15日,参保人员可通过“大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微信小程序自行缴费,也可以到所属代办单位通过现金或扫码缴费。

缴费标准

按参保人员类型分为两档

01.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5元;

02.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95元;

凡未按规定补缴2019年度同步增加30元个人缴费的,在本年度参保时继续补缴。

参保缴费渠道

主要有两种

一是通过微信小程序办理,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大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即可。

二是通过代办机构通过现金或扫码缴费办理。

01.街道办事处、乡镇的公共服务机构为辖区内成年居民(含非全日制大学生)、非在校未成年居民和医疗救助人员参保的代办单位。

(1)负责为上述人员确认身份、参保登记、变更管理、保费收缴

(2)配合社会保障卡制卡部门发放社会保障卡

(3)按规定时间将保费上缴至税务部门

(4)指导有能力的参保对象自行缴费

02.民政部门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公共服务机构等基层管理组织,为辖区内的医疗救助人员办理参保手续。

03.中小学、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学生(不含非全日制大学生)参保的代办单位。

负责本校学生的参保登记、保费收缴

按规定时间将保费上缴至税务部门。

04.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中未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居民参保的代办单位,负责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缴费后

01.通过“大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小程序缴费的可即时在小程序查询缴费信息;

02.通过代办单位办理缴费的可即时通过代办单位查询缴费信息;

03.通过代办员到户征收办理缴费的,可即时获取缴费证明,缴费半月后可通过“大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小程序查询缴费信息;

市税务局提醒缴费人,通过代办员到户征收办理缴费的,需要及时向代办员取得手写的缴费证明,作为享受医保待遇的有效凭证。

大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划转至税务部门后首次进行征收,税务医保等部门相互配合、能力协作,较好完成了2020年预缴工作,为今年预缴2021年医保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大连市税务局将坚持“平稳有序”总原则,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预缴期集中征收准备工作。

关键词: 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