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做好全省统筹准备
严格落实援企稳岗政策
按时补发养老金增加部分
我市全力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
面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减轻企业养老保险费用负担的同时,确保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足额按时发放,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9月7日,记者从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获悉,我市已做好充分准备,于10月1日起,全面落实《关于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以下坚持《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足额按时发放能力。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全省统筹管理,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要求的前期准备,为我市企业退休职工足额按时领取退休金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支撑。”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李佰灵说。
根据《通知》要求,自今年10月1日起,我省将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以有余补不足。其中,与企业职工关系较大的是全省统一的养老政策,主要包括:
统一参保范围——职工应依法参加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养老保险,由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统一缴费比例——全省参加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费比例分别为16%和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任何地方不得降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缴费比例。
统一缴费基数——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全省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参保单位以其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全省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全省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自主选择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统一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统一按全省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
统一待遇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统一的养老保险待遇政策和支付项目。今后各地不得自行出台养老保险政策,不得擅自增加待遇项目或提高待遇标准;不得将统筹外项目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对违规列入基金发放的必须予以清理纠正。
李佰灵说:“全省统筹后,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的工作侧重点将向提高参保率和缴费率方面转移,进而进一步提升中心综合管理水平、经办服务质量和基金监管能力。”
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也要充分考虑今年的疫情形势,为企业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使企业健康发展。今年,我市严格执行上级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有关要求,自今年2月至6月,减半征收全市221家符合政策要求的单位养老保险金4111万元,涉及职工20311人;2月至8月,免征全市4662家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养老保险费38732.75万元,涉及职工119929人;退还全市311家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养老保险费4324万元;纾解企业困难,落实缓交政策,为1家提出申请的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保市场主体,就是保居民就业,就是保基本民生,进而才能扩大国内消费市场,有效应对疫情和国际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李佰灵说,“落实上级政策要求,是我们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虽然减免了企业的养老保险费用,但是,在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方面,我市即做好了足额按时,也做到了应涨尽涨。”
据了解,今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退休养老金人均月增加131.40元,至每月2314元,较上年增长5%左右。7月30日前,我市已将增加部分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