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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头条丨微医与实控人遭证监会重罚3030万,上市前景再受打击

记者 | 黄华


(资料图)

编辑 | 谢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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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国证监会向微医集团及其实控人廖杰远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理由是未依法及时披露公司在易联众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当前,中国证监会责令微医改正并给予警告,合计处以3030万元罚款;同时,对实控人廖杰远合计处以8万元罚款。对此事件,7月22日,微医方面向界面新闻表示暂无回应。

微医是一家以挂号服务起家的互联网医疗公司,专职运营智能化数字健康平台,总部位于浙江杭州,由廖杰远带领团队创建于2010年。其核心业务覆盖医疗、医药、医检、健保等领域。由于屡屡传出上市计划却迟迟未能上市,微医的关注度一直不低。

易联众是一家主营民生领域信息化的公司,2010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该公司2021年年报显示,微医是其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9.58%。

微医与易联众的首次合作公开于2018年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当年11月9日,微医、海西医药交易中心、易联众三方联合创建的“三医联”平台正式发布,成为国内首个三医联动综合改革支撑平台。

2019年初,微医开始在二级市场增持易联众并举牌,也由此出现了当前的投资过程中信披不合规遭罚事件。

中国证监会调查报告显示,2018年10月9日至2019年3月28日期间,微医利用微医投资(杭州)有限公司(下称“微医投资”)、冯某等10个证券账户(下称“账户组”)交易易联众,资金来源于微医关联企业挂号网(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账户组交易易联众由微医决策。其中,公司账户由微医员工徐某凯等下单交易,个人账户由沈某等下单交易。

2018年11月19日,账户组持有易联众2151万股,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2019年1月18日,账户组持有易联众4300万股,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微医均未及时履行报告及公告义务。

而实际上,微医在2019年1月10日、1月17日、1月21日、1月22日、1月23日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均与账户组实际持股情况不一致。并且,在2018年11月19日至2019年3月28日期间,微医利用账户组累计买入6619.14万股,累计买入金额5.8亿元;累计卖出4443.55万股,累计卖出金额4.05亿元。

中国证监会提出,由于微医持有易联众股份达到5%、10%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及信披义务,所披露的持股变动情况有误导性陈述;另一方面,微医在限制转让期内交易易联众股票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零四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在听证过程中,微医、廖杰远及其代理人也做出申辩。其团队提出,微医、廖杰远不知悉沈某利用个人账户交易情况,持股不应合并计算,也不构成信息披露违法。但是,中国证监会表示:一,根据相关人员询问笔录、资金转账记录、会议记录等能够证明微医等知悉相关账户交易易联众的情况;二,微医、廖杰远听证会提交的陈述和申辩意见至今无证据支持,其陈述和申辩意见与调查部门取得的证据相矛盾,依法不予采信。

并且,微医还认为,违法主体认定错误,信披主体为微医投资而非微医。此外,该集团提出,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应适用2019年《证券法》;并认为量罚过重,公司提出,参照过往同类案例,本案进行了信披,只交易1只股票,投资经验少、首次违法、与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等申请不予处罚。而对于这一系列申辩意见,中国证监会均未采纳。

按照规定,微医等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监会;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前,尚未有微医提起行政复议等消息传出。

而另一方面,微医要上市的消息至少传了4年,但每一次都是不了了之。2018年5月,在完成5亿美元战略融资后,微医估值达到55亿美元,彼时就传出将于港股上市,并计划将旗下HMO(全称为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健康维护组织,具体包括微医疗、微医药、微医保)相关业务作为整体打包赴港上市。

此后的2020年3月,微医再传赴港IPO。2021年2月。在微医完成4亿美元的Pre-IPO融资后,估值72亿美元,2个月后正式向港交所递交IPO申请,但6个月后,该招股书失效,也再无更新。

今年3月,微医再次被传公司或寻求透过与特殊目的上市公司(SPAC)合并交易的模式进行上市,而非走传统的首次公开募股模式。截至目前,这一动态也未更新。

在近期,由于上市融资依旧未果。据《证券日报》7月3日报道,微医获得一笔金额超10亿元融资,领投方为山东省的国有产业投资基金。并且,该文章还称,多地国有产业投资基金正与微医洽谈,计划通过此类方式来加速数字医疗平台与本地医疗健康服务体系的融合。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处罚,而多个交易所IPO中均高度关注IPO主体及实控人在一定年限内的违法记录,本次处罚后微医的IPO之路恐更加遥遥无期。

关键词: 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 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