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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只退市股复牌暴挫!34年老牌房企跌近90%,“人造钻石”大王跌超50%,盘中临停!

5月以来,已经有超过30家上市公司“领盒饭”。6月6日,一同开启退市之旅的*ST绿景、“人造钻石大王”*ST金刚、*ST晨鑫和*ST猛狮开盘纷纷遭遇暴跌,其中,“人造钻石”大王开盘暴跌超50%,盘中临停!

34年老牌房企宣告退市

一度跌近90%

*ST绿景自5月5日起停牌,停牌前股价报收3.8元/股,总市值只有7.02亿元。6月6日复牌,开盘跌88.16%。截至发稿,仍然下跌86.32%。

5月26日晚,*ST绿景公告,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自2022年6月6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深交所指出,*ST绿景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年4月30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041.84万元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4328.32 万元,且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终触及深交所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绿景控股成立于1988年5月,其前身为海口新能源有限公司,1991年5月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2年11月在深交所上市,是国内最早一批上市房企之一。

“人造钻石大王”被强制退市

低开超50%

6日早盘,金刚退开盘跌超50%,但是到了10点左右,盘中临时停盘,因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达到或超过30%,金刚退6月6日盘中临时停牌。

截至发稿,金刚退下跌40%,仍有大量买单不死心,持续买入。

此前,深交所公告称,*ST金刚因202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年4月30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报告(即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8.17亿元、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交所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ST金刚曾是中国人造钻石行业的龙头企业,主营人造金刚石等超硬材料及人造钻石饰品等,产销规模位居行业前三,一度被称为“人造钻石大王”。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2010年3月在创业板上市。

*ST金刚近几年可谓劣迹斑斑。2020年初,*ST金刚先是预告2019年实现净利润为6743.8万元至9634万元,随后又修正预告称,2019年净利润将亏损45亿元至亏损55亿元。惊人的业绩变脸引发市场高度关注,随后经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其长期系统性造假的内幕浮出水面。

证监会调查结果显示,*ST金刚存在长期系统性财务造假,且涉案金额巨大,违法性质严重。对此证监会曾发布《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决定责令豫金刚石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13名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至1500万元不等的罚款。以上处罚罚款合计3595万元。另外,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实控人、时任董事长、董秘郭留希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董事、总经理刘永奇,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炎,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超伟三人分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ST晨鑫:被ST后首个年度报告净利润为负

6月6日开盘,晨鑫退下跌82%。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晨鑫”)因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3月2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年4月30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报告(即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9682.47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677.72万元。公司触及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4条的规定以及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ST猛狮: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月6日开盘,猛狮退下跌近80%。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简称“*ST猛狮”)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年4月30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年度报告(即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4条的规定以及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关键词: 公司股票 风险警示 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