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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能源过会:今年IPO过关第115家 申万宏源过2单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2日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2年第46次发审委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新能源”)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15家企业。

立新能源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亮、席睿。这是申万宏源今年保荐成功的第2单IPO项目。此前,4月8日,申万宏源保荐的维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立新能源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公司经营范围为:风电、光伏/光热电、水电、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地热的清洁能源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咨询及对外投资。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能源集团直接持有立新能源44220.15万股,直接持股比例为63.17%,通过国有基金间接持有立新能源183.34万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26%,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44403.49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63.43%,为立新能源控股股东。新疆国资委持有新能源集团100.00%股权,系立新能源的实际控制人。

立新能源本次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333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立新能源拟募集资金8.63亿元,分别用于伊吾淖毛湖49.5MW风力发电项目、伊吾白石湖1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奇台县小红山8MW分散式风电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新能源集团对风能公司是否已完全解除托管,同业竞争是否已完全消除;(2)新业公司、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在主要客户、供应商等方面与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合以及是否构成竞争关系,在发行人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逐年上升情形下,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理由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关联方采购占同期采购金额比例较高,并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和担保,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影响经营独立性,未来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及有效性;(2)部分关联方采购未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的原因,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内部管理规定的情况;(3)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及担保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4)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对发行人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请保荐机构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风电及光伏发电业务收入均持续上涨的原因及合理性,未来是否可持续;(2)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影响保障性收购电量,对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3)弃风率及弃光率高于行业及地区水平的原因,短期内是否能够改善及对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4)2022年一季度收入、营业利润下滑的原因与合理性,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持续盈利能力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机构代表说明核查依据、方法和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今年IPO过会企业一览:

暂缓审议企业一览:

今年IPO被否企业一览:

来源:中国经济网

关键词: 申万宏源 关联交易 是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