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关注 >

烟台蓬莱区发改局:落实价格政策,着力保供稳价

中国发展网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发展改革局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省、市发展改革委一系列价格调控政策,保障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和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第一时间发出政策提醒,督促支持性电价政策落实。为缓解肺炎疫情期间企业经营压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函》,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市域(含所辖区县)范围内,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且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电力用户,在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时,不再受“基本电价计收方式选定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提前5个工作日请求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用电”等条件限制,受理日期可追溯至因疫情影响企业停产之日。接到文件后,区发展改革局克服全员静止无法外出的困难,立即通过微信转发给供电公司,要求供电公司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等现代手段,迅速将文件宣贯到符合条件的所有用户,并推进网上办理服务。截至21日已办理7户,目前还在持续办理中。

落实价格调控政策,保持辖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一是强化价格监测预警。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避免经营业户趁机哄抬物价,烟台市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为落实好价格调控政策,该局立即启动了市场巡查和价格应急监测,安排专人加强市场巡查和监测频次,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居民集中购买、生活物资供应紧张等市场异动情况,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以及潜在性问题。二是落实好价格调控要求。根据《关于烟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消毒液、药品等防疫用品,以及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购销差价超过35%的,以哄抬物价论处。通过政策宣传、提醒告诫等方式,强化价格监管和社会监督,积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烟台市蓬莱区发展和改革局 李伟强、宗绪婷)

关键词: 调控政策 价格违法行为 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