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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股份过会:今年IPO过关第75家 国泰君安过6单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1日讯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13次审议会议于3月18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聚胶股份”)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75家企业。

聚胶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肖峥祥、许一忠。这是国泰君安今年保荐成功的第6单IPO项目。此前,1月20日,国泰君安保荐的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5日,国泰君安保荐的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7日,国泰君安保荐的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9日,国泰君安保荐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0日,国泰君安保荐的大连优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聚胶股份是一家以研发生产吸收性卫生用品专用热熔胶(简称“卫材热熔胶”)为业务核心的专业供应商,专注于卫材热熔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卫生巾、纸尿裤等吸收性卫生用品面层、吸收层、底层等各组成材料的粘合,具有无毒、无味、不含溶剂的环保特点。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曙光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聚胶股份11.21%的股份,并通过聚胶资管间接持有聚胶股份7.78%的股份;刘青生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直接持有聚胶股份10.58%的股份,并通过聚胶资管间接持有聚胶股份9.36%的股份;范培军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直接持有聚胶股份8.83%的股份,三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聚胶股份47.77%的股份,合计控制聚胶股份52.21%的表决权股份。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由陈曙光、刘青生、范培军三人共同负责,其他持股比例较大的股东富丰泓锦、郑朝阳仅作为财务投资者,未向公司委派董事,亦未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未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此外,为保持公司治理结构和股权结构的稳定,加强对公司的实际支配权,陈曙光、刘青生、范培军已于2021年1月29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一致同意在聚胶股份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表决中均应采取一致行动,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以陈曙光的意见为准,该协议在各方作为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及/或公司董事期间持续有效。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曙光、刘青生、范培军三人。

聚胶股份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聚胶股份拟募集资金4.81亿元,分别用于年产12万吨卫生用品高分子新材料制造及研发总部项目、卫材热熔胶产品波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单价逐年下降,2021年发行人业绩存在较大幅度下滑。请发行人:(1)结合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对比情况,说明自身竞争优劣势;(2)结合2022年以来原油价格持续上涨因素,说明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及对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3)说明2022年与主要海外客户重新协商确定的价格是否可以抵御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说明与主要海外分销商Ekostar的具体合作情况、2022年以来合作模式变动的原因。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设立时的部分股东及部分现任董事进入发行人之前曾在波士胶任职。请发行人说明上述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其与原单位约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以及发行人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及应对措施。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今年IPO过会企业一览:

暂缓审议企业一览:

今年IPO被否企业一览:

来源:中国经济网

关键词: 国泰君安 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