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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年度汇算干货指南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间

个税年度汇算干货指南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间

2020年度个税汇算即将开始,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可采用多种方式完成办理。什么人需办理个税年度汇算?个税年度汇算“多退少补”是怎么算出来的?个税年度汇算有哪些准备工作?2020年度汇算有哪些新变化?

2020年度的个税综合所得

将于3月1日起开始办理

你可能多了一笔收入

不过多退少补也可能还要交钱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规定相关纳税人需要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

工资薪金

劳务报酬

稿酬

特许权使用费等

得出的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

费用6万元

专项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减除之后——

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下文),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

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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