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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观察:佛山网评 | 取消“身份门槛”,还要拆除“歧视心墙”


(资料图)

曾经,许多国企、事业单位招录时强调本科及以上学历。如今,“身份门槛”正在被取消。根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这意味着,学历门槛将让位于能力优先,职校学生有更多机会争取到适合自己的优质岗位。(8月31日 《工人日报》)

人们常言“学历与能力不能混同”,也喜于把“英雄莫问出处”挂在嘴边。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从专门法的高度,对以能力而非学历来选拔人才进行明文规定,取消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录的“身份门槛”,充分说明国家对于专业技术人才越发重视,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不断提升,这也一定程度上拓宽了职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让他们有更多机会为社会服务。

然而,有过求职经历的人都清楚,就业招聘中隐形的“学历歧视”随处可见,即便很多招聘简章上并未对应聘者的学历作出限制性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双一流”高校的毕业生往往更备受瞩目,普通学校特别是职业院校的毕业生很容易被筛掉。

客观来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高等教育的办学水平参差不齐,“双一流”高校的毕业生能力素质普遍优于一般高校的毕业生。在此情况下,效益优、待遇好的用人单位,自然倾向于提高招聘门槛,以此来物色合适的人选。这也是为何政府部门曾三令五申,企业在进行招聘时要避免学历歧视,《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也硬性要求保证公平就业,按学历选人、用人仍盛行不衰,“唯学历论”依然大行其道。

但这不代表我们要听任这种现象成为“潜规则”。刻板地给人才贴上“学历”标签,在招聘标准上设置“身份”障碍,有损社会公平,也有悖于“不拘一格”的选人观。随着我国职业教育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职业教育结构与布局持续优化,职业教育得到加速发展,与产业发展融合程度加深,培养出的人才已不可同日而语。继续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不仅与社会最新现实背道而驰,更是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轻蔑藐视。

如今看来,让用人单位明面上取消“身份门槛”并不难,难的是如何拆除用人单位的“歧视心墙”。说到底,倘若公平就业的法律精神没有被用人单位内化于心,再多白纸黑字的规定也无法外化于行,最终只能沦为一纸空文。

面对“根深蒂固”的学历歧视,笔者以为,一方面,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以身作则,带头修正用人条款,营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让更多职校学生平等参与就业竞争,公平就业理念逐渐成为社会共识。今年6月,北京市发布《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把北京市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考范围,为其他地方开好头、打好样。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既然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已明确提出招聘时能力先行,有关方面有必要升帐理事,既要重拳出击,彻查和严惩存在歧视行为的用人单位,也要鼓励职业院校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不断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让用人单位“心服口服”。惟如此,取消“身份门槛”才有意义,广大职校毕业生才有底气向学历歧视说“不”。

文/孔德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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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职业教育 用人单位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