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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佛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通过2022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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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莫璇 通讯员佛任宣报道:7月22日,佛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佛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级2022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审查结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的工作报告及市人大监察司法委的调研报告,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关于佛山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报告及说明,并对相关报告、决议草案、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进行了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级2022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于慧同志的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职务,免去李穗红同志的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副主任职务,免去莫玉燕同志的佛山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职务,任命陈霞同志为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决定任命潘智勇同志为佛山市财政局局长;免去黄学军同志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周刚同志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刘建红同志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免去谭显刚同志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李红同志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任命刘建红同志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任命肖启明同志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胡钛代表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向潘智勇、陈霞、李红、刘建红、肖启明颁发任命书。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后,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珊,副主任徐东涛、张朝志、贾伟,秘书长陈锋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伟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志超,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关键词: 佛山市人大 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