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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焦点:领证到手,村民做“股东”!高明首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户内股权证颁发


(资料图)

高明区杨和镇圆岗村获颁高明区首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户内股权证,从此村民多一个新的身份——“股东”,正式成为村集体经济的参与者和管理者。

2021年底,高明区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股份制改革,实现农村集体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转变,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了产权制度基础。户内股权证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深化的成果显示,是股东参与所在农村经济组织举行的选举、决策管理、分红、股权继承等活动的重要凭证。

高明区杨和镇圆岗村获颁高明区首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户内股权证。杨和宣文办供图

其中,圆岗作为杨和镇股权系统录入信息、户内股权证打印的试点村,其辖下圆岗村、下围村在2017年已率先完成杨和镇股份制改革工作。据了解,户内股权证实行“一户一证制”,以户为单位,标记清楚有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确权时点、确权时点时该户享有的股权总股数、户内股东、集体配股数和土地折算股数等重要信息。

村民凭借户内股权证,可参与股份社(股联社)的管理决策和享受分红,切实保障村民权益。另一方面,村民也能放心把集体经营性资产和农村土地交给股份社(股联社)统筹经营,切实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促进村集体和农户增收。

目前,杨和镇已组织各村(社区)股权管理员进行股权信息录入培训,下一步股权管理员将把股权信息录入农村集体股权管理系统,并对各社股东名单再次进行公示,以及完成证书打印工作,逐步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户内股权证发放到各股民手中。

文/佛山日报记者冯慧雯

关键词: 经济组织 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