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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检查130人次,禅城规范房企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使用行为

5月6日,记者从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了解到,此前该局组织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金融工作局、各(镇)街道等职能部门,成立禅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项整治小组。自3月14日到4月28日,专项整治小组共出动检查130人次,在全区开展预售资金监管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小组发现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监管账户、监督电话等信息,对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收存较为规范。然而,检查中也发现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落实不力,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现象。为此,小组在检查期间共发出7份整改通知书,对6家公司进行了诚信扣分20分处理,公示其违法违规行为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时在整改期间暂停受理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业务。

接下来,禅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项整治小组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使用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完善监管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禅城区住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购房者要提高风险意识,保障自身权益。如购买的是预售商品房,请在交款时核对收款账户,是否为预售证上的预售款专用账户,若不一致可能会产生无法进行办理合同备案和不动产权证的风险。如所交的房款(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未进入预售款专用账户,请向开发企业提出异议,并及时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757-83879678。

文/佛山日报记者任志耀 通讯员禅城住建宣

关键词: 商品房预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 整改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