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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慈善会开展特殊困难群众回访工作

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陈嘉懿报道:为切实做好特殊困难群众生活兜底保障工作,及时化解特殊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高明区去年制定了《佛山市高明区特殊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目前,该方案已实施半年,为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1122人次发放了帮扶资金33.66万元。

日前,区慈善会到高明区各镇街开展特殊困难群众入户回访工作,并深入了解《佛山市高明区特殊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实施情况。回访期间,工作人员走进特殊困难群众家中,详细询问受助群众的身体情况、生活情况,以及他们对帮扶工作是否满意、需要什么物资等,并了解受助群众对救助工作的意见与建议。针对他们反映的房屋破损、医疗报销等问题,工作人员一一为他们答疑解惑,积极为他们寻找思路、谋划出路,帮助困难群众摆脱困境。

据了解,区慈善会、各镇街公共服务办、“双百”社工工作人员深入交流帮扶工作进展,探讨帮扶工作中遇到的难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帮扶措施。

下一步,区慈善会将高度重视特殊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积极对接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关心和帮助特殊困难群众,努力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各镇(街道)、村(社区)将做好与社会救助和慈善资助工作的衔接,加强与慈善资助项目的联动,对特别困难的群众可适当加大帮扶力度,形成救助合力。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特殊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村(居)委会提出救助申请,经过调查核实、审批公示后可发放补贴。其中,申请对象为家庭的,按照家庭成员计算;申请对象为个人的,按申请人数计算,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关键词: 工作方案 工作人员 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