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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搭建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平台 企业可获一次性补贴10万元

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周龙凤报道:2025年6月30日前,对搭建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平台的建设单位,佛山市将给予资金补贴,符合条件者一次性补贴10万元。近期,佛山出台《佛山市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平台建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加强城市货物配送领域信息化建设,促进城市货运配送领域降本增效。

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平台是指建设单位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搭建,能够准确分析城市配送货源、货主、货车信息,促进货源、车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高效匹配的信息系统。

《管理办法》显示,建设单位必须具有一年以上货运配送信息平台运营经验,拥有其所申报信息平台的自主知识产权。同时,申报的信息平台要具有信息采集、查询、录入、统计、电子运单等功能,更重要的是,信息平台必须实际投入运营,保证信息实时更新,且接入的佛山籍货运配送车辆(车辆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2013)所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不少于100辆,相关数据与佛山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平台进行数据对接。

记者了解到,在2025年6月30日前,佛山市对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扶持补贴。每个建设单位最多可申报一个信息平台,获得扶持补贴的信息平台不得重复申领扶持补贴。

符合扶持资金申报条件的建设单位可按照“每年度一申请”“当年申请上一年度”的原则,在2023年~2025年的每年3月31日前按照交通运输部门有关通知要求,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每年6月30日前政府就会将资金拨付给扶持对象。

关键词: 建设单位 管理办法 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