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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共场所出入管理的通告

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共场所出入管理的通告

(第10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因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现就强化南海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通告如下:

即日起,所有小区、村居、商超、市场、工业园区、企业等公共场所一律须凭2022年4月11日零时起的核酸采样记录或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出入,并严格执行测体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为了您和全区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请严格落实以上要求。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关键词: 新型冠状病毒 公共场所 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