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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虚假宣传!宁波太平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罚2万元

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近日,因涉嫌虚假宣传,宁波太平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

甬海市监处罚﹝2021﹞595号显示,经查,当事人宁波太平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设立于2014年07月03日并领取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服装服饰批发和零售。2021年10月10日,当事人在淘宝平台的太平鸟官方旗舰店上架销售了一款皮草马甲,宣传的主页面标有:“轻奢派”太平鸟皮草马甲外套女2021冬季新款真狐狸毛年轻皮草(以下简称狐狸毛马甲),在该产品的详情页上没有上传涉案狐狸毛马甲的吊牌。而实际上该狐狸毛马甲的合格证上印有“品名:奢华皮草马甲,面料材质:貉子毛皮,生产单位: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等字样,材质宣传与实际面料不一致。至案发止,该款狐狸毛马甲共计销售6件,销售额共计15062.52元,已无库存。

案发后,当事人已改正网店主页面的标题。当事人销售涉案狐狸毛马甲页面相关宣传都是自行编辑、发布,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办案人员认为:当事人的淘宝平台的太平鸟官方旗舰店主页面标题发布“轻奢派”太平鸟皮草马甲真狐狸毛等字样的广告内容,而实际该产品的面料材质为貉子毛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所指的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整改涉嫌虚假宣传的标题,经营时间较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建议对当事人减轻处罚,罚款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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