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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黄碧云 通讯员佛任宣报道:3月30日,佛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佛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佛山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说明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有关初审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报告及说明,并对相关法规、决议草案等进行了审议。

经表决,会议通过了《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佛山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决议》《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佛山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舒琴的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陈儒峰的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梁绮云的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杨小芸的审判员职务、黄维的审判员职务、黄玉凤的审判员职务、侯旭东的审判员职务;决定任命舒琴为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陈儒峰为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赖大军为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梁绮云为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珊,副主任徐东涛、张朝志、贾伟,秘书长陈锋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黄少文,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关键词: 民事审判 人大常委会 会议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