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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一建筑工地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建被罚

佛山新闻网讯记者冯杏瑜通讯员孙文涛 郭晓欢报道:近日,禅城区祖庙街道辖区内某房地产开发商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被祖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立案处罚1万元,开出禅城城管部门此类案件第一单。

据了解,该房地产开发商已取得位于禅城区海五路某地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在动工建设前,该房地产开发商只是委托了有相关资质的测绘公司进行放线,并没有向规划部门申请验线。禅城区祖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建设项目在未取得验线确认书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随即展开了调查,发现违法情况属实。祖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房地产开发商予以处罚。

执法人员介绍,规划验线是指经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在实地放线定位后的复核工作,主要内容为检查建筑物定位是否与批准的建筑设计图相符,检查建筑物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是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重要环节。

下一步,祖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将加大对建筑工地的检查力度,督促建设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及时做好规划验线的相关工作。祖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在此提醒各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务必要委托有相关资质的测绘公司进行放线,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确认书后再开工建设,以避免对相邻产权主体的利益造成侵害,给相关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

相关法律链接: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四十五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放线,并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验线。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和第五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验线,或者验线不合格擅自开工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对建设单位处一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罚款。

关键词: 祖庙街道 城乡规划 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