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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街坊买卖二手房使用电子章签约,可以不用交纸质证了

高明市民买卖二手房,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在合同中使用了电子签章的,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将无须提供纸质版房屋买卖合同。3月23日,记者从高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这个信息。

近年来,随着存量房(二手房)网签系统逐步升级完善,我市已实现存量房“非网签不交易”的管理方式。买卖双方通过网上平台就能签订《广东省佛山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完成二手房交易。

不过由于平台系统功能限制,过去,群众在网上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时,仍需提供纸质版《广东省佛山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作为证明。如今随着系统升级,数据壁垒被打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表示,买卖双方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签订《广东省佛山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在合同签名一栏上使用了电子签章的(即通过手机APP,在电子版合同上手写名字),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无须再提供纸质版《广东省佛山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这项措施进一步精简了市民办事材料,更加方便二手房交易,目前已成功办结2例案例。 “不过,如果有群众在签合同时没有使用电子签章,那么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他还是需要向我们提供纸质版合同。”相关负责人补充。

据悉,自2018年开始,高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应减尽减、应快尽快”原则,多次压缩、精简高频事项的审批材料和办理时限,至今已相继取消了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物业维修基金证明、商品房发票、门牌复印件等材料的收取,并通过优化办事指南和指引、统一应用场景、涉税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窗受理”、大力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对接、简化审查环节等举措破解“申请材料多”问题,让群众少提供、不提供,以最少的材料、最快的速度办成事。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除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需现场核查及公证的继承等事项外,一般登记事项已实现一天办结,抵押登记事项一小时办结,抵押注销登记事项即时办结。该负责人透露,接下来,高明将尝试推出“两图一码”改革,通过技术手段,将“宗地平面图”和“房屋平面图”制成二维码,打印到不动产权证书上,让企业、群众扫码即能浏览相关信息,无需收取纸质版图纸,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

文/佛山日报记者李祥锐

关键词: 不动产登记 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