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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网评 | 关注“超龄农民工”诉求,让城市更有温度

超龄农民工正逐步告别建筑工地。当前,全国多地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年龄管理,清退超龄农民工。一些农民工表示支持与理解,也有一些在工地干了一辈子的农民工不解:“我还干得动,为什么不让我继续干下去?”

囿于农村养老保障机制尚不完善,近年来,部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超龄农民工,迫于现实需要,不得不离乡务工。建筑工地门槛低、上手快、收入可观,成为他们的就业首选。但施工高处作业多、露天作业多、手工及繁重作业多等高危特点,加之年龄增长带来的体力和意识问题,也带来了安全事故高发易发的风险。

超龄农民工政策出台正是出于安全考量,避免超龄农民工伤亡悲剧再度上演。清退超龄农民工是一片好意,但具体怎么做才能真正释放政策善意?面对不断落实到位的严管措施,部分超龄农民工的务工需求却依旧存在,更好保障超龄农民工的工作与生活,让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显然不能简单通过强制性手段加以规避。

就目前而言,超龄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随着产业加速升级,新兴第三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作用越来越强,他们在岗位需求上面临结构性不匹配的难题,工作技能无法跟上产业调整步伐,遭遇着空前的就业压力。对于该部分超龄农民工,各地政府应积极协调,建立联系服务机制和培训需求意愿清单,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升掌握新技术、新技能的水平,帮助其体面劳动、舒心生活。

较之于深居乡野的传统农民,超龄农民工不但拥有丰富的务农经验,而且视野更加开阔、人脉更加宽广、能力更加综合,更容易成为新型职业农民,长期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和社会化服务领域摸索实践,他们能更好助推农业现代化。此外,老龄农民工在城市或者企业打工时掌握的技能、积累的资金、积攒的人脉,也可服务于家乡的经济社会发展。对于超龄农民工蕴藏的这股巨大能量,各地也应因地制宜,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政府与社会共担的服务体系和技术管理培训体系,着力解决好基础配套和资源配置方面的问题,以优质营商环境吸引更多超龄农民工返乡创业创新。

农民工的各项权益牵动着全社会的心。在清退建筑业超龄农民工的同时,也应充分考虑其权益保障能否相衔接。有了良好的社会保障,超龄农民工才能老有所养、发挥余热。由于长期在外打工,许多超龄农民工已适应城镇的生活和生产方式,渴望实现从农民向市民的身份转变。我们要充分重视这一诉求,探索更加“适配”的农民工养老保障制度,实现个体与社会的“双赢”。

当下,在异地就医和转诊等方面,农村合作医疗等相关制度也有待健全,要不让其掉入权益保障的裂缝中间,还要建立国家、社区、集体、个人共同承担的支出责任制,逐步把该群体的医疗保障、基本生活护理等纳入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范畴,为超龄农民工养老裹上更温暖的人性化底色。

文/孔德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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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筑工地 第三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