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税务机关帮我们公司办妥了发票增量业务,困扰我们企业多月的难题这么快就得到解决,真心为灌云县税务机关的人性化服务点赞。”连云港东川玻纤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费正淳高兴地说。
连云港东川玻纤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是灌云县一家企业。从9月份起业务量增大,原核定的每月25份10万元限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满足企业业务需要,企业财务人员多次在电子税务局里申请增量都被自动退回,也查不到原因。
12月6日,刚刚到任的灌云县税务局小伊税务分局负责人接到辖区连云港东川玻纤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费正淳电话后,即刻进行企业信息查询,原来症结是纳税人信用等级是D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40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纳税信用等级评为D级的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每月第一次领用发票不能超过25份,每月第二次领购发票起,要先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交增值税,并且领用的份数不得超过每次核定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
在得知企业原因后,分局负责人第一时间与县局纳税服务股进行沟通,请求政策支持。
经查询征管系统信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37号)的规定,该企业符合信用修复的条件,在企业递交复评申请后,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服务股配合,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成为B级,并顺利办理了发票增量手续,困扰企业的发票增量难题终于得到解决。
连云港瑞普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是灌云县一家制造企业,主营业务是生产LED照明产品,包括LED模组、LED灯带、LED电源等。该公司因业务发展,原有的十万元版发票不能满足发展需要,迫切需要办理百万元发票的增票业务。
前不久,灌云县税务局侍庄税务分局接到该企业财务人员在电子税务局提交的业务申请后,立即安排税务人员到连云港瑞普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核查,认为该企业符合百万元发票增版增量的条件。当天这家企业就领到了50份百万元版的发票,解决了企业的经营需要。“税务机关工作效率真是快,这么快就为我们公司办理好发票增版手续,让我对公司扩大生产经营的信心更强了。”连云港瑞普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孙成刚感激地说。
今年以来,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税务局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解纳税人所难,帮纳税人所需,努力打造一流的税收营商环境。“我们基层税务机关有责任和义务在推进依法治税的前提下,为纳税人提供人性化的办税服务,切实帮助纳税人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企业发展走上快车道。”灌云县税务局负责人表示。(高浪、张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