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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某水塘发生一起落水事件 为了怕赔偿获救者选择撒谎

2013年8月四川,广安市广安区一个水塘发生一起落水事件。17岁的少年黄磊为了救女同学柏某及其表弟,溺水身亡。

但是柏某为了家人选择了谎言,导致黄磊见义勇为的认定申请一再被驳回。

1月26日,记者从黄磊父亲黄立强口中得知,经过7年的努力,为儿子争取到了见义勇为认定决定。

2013年8月18日四川,四川广安市广安区一个水塘发生一起溺水事件,黄磊和柏某的表弟刘某双双溺亡,作为唯一幸存的柏某,担心家人赔偿,选择了谎言,称不慎落水的人是黄磊,救人的人是表弟张某。两个月后,她才在QQ空间吐露实情,黄磊不仅为救柏某表弟落水,还在生死关头把同样溺水的自己推上岸。

得知实情后,黄利强夫妇开始为儿子奔走,希望儿子被认可为义勇为,没想到这个过程会持续7年。柏某截然不同的两种说法,成了影响结果的最重要因素。

广安区政府认为,黄磊不属于义勇为。黄利强夫妇开始提起行政诉讼,并同时被驳回。当案件第二次来到四川高院时,黄利强夫妇等来了好的结果。

四川高院认为黄磊下水对刘某实施救助行为这一待证事实存在高度可能性,也应当认定黄磊在克服溺水求生本能情况下救助了柏某,使柏某成为唯一幸存者。

二审判决撤销了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来的行政判决,撤销了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20209月30日下达的《关于不予确认黄磊的行为为“见义勇为”的决定》。光责令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作出确认黄磊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的行政行为。

黄利强对记者说,他们正在为已经提交的申请儿子争取义勇称号,目前还在等待最终结果。

7年的忙碌,黄利强夫妇从未想过放弃。“我的小女儿6岁。从没见过哥哥,但知道哥哥是英雄。”黄利强认为“见义勇为”是对儿子的认可,也是对所有知道儿子事迹的人的鼓励。“否则,以后他们再遇到同样的事情,就不会这样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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