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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

12月30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最高法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父亲或者母亲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司法对于抚养费的解释还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这个司法解释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关键词: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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