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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示范区:首个跨省域规划建设导则诞生

10月9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获悉,《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已经正式印发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跨省域的规划建设导则,将助力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实现“一套标准管品质”。

重点聚焦三大领域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张忠伟介绍,导则适用于先行启动区范围(660平方公里),示范区整体范围(2413平方公里)可参照执行。导则将为规划管理人员在规划建设、审批过程中提供依据,为规划设计人员编制规划和开展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指导,来塑造江南韵、小镇味和现代风共鸣的生活场景,以水为脉、林田共生、蓝绿交织的自然生态格局。

张忠伟表示,示范区的建设必须体现一体化和高质量的要求,必须体现生态绿色引领。规划建设领域涉及的范围又相对较多,按照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分步推进的原则,重点聚焦生态环境、城市设计、综合交通等3个重点领域,形成1.0版本。

生态环境上,构建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格局。从生态空间、生态景观、生态环境三个方面建构了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管控指标体系,锚固以水为脉、林田共生、蓝绿交织的自然生态格局,引导河湖湿地、林地、农田生态系统修复和景观优化,打造覆盖城乡、活力多元、人在画中游的全域风景体系,促进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协同保护与治理。

城市设计上,塑造江南韵、小镇味和现代风共鸣的生活场景。从城镇和乡村两个方面构建了示范区城市设计管控指标体系,完善示范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加强各类物质与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与活化,完整展现不同历史时期的城乡空间脉络和文化风貌,彰显示范区的自然生态、城镇空间与地方文化三大特色,营造满足未来生产生活需求的人居环境。

综合交通上,打造绿色高效多样的综合交通系统。从公共交通、道路交通、特色交通和智慧交通四个方面建构了示范区综合交通管控(指标)体系,以交通枢纽为核心整合空间要素和配置资源,探索跨省域交通一体化衔接技术,创新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智慧交通组织方式,践行绿色出行,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提供全面技术指导和支撑

上海市青浦区副区长孙挺表示,导则在规划建设方面提供了一个非常全面的技术指导和支撑。青浦区淀山湖周边作为一个非常特殊的滨水空间,是示范区打造世界著名湖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青浦区下一步建设的重点区域。下一步在推动环淀山湖贯通和生态修复的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导则的要求,既保护好滨水的生态环境,还要塑造更好的生态景观,建设好淀山湖周边的交通,同时,通过导则规划建设好朱家角古镇和金泽古镇,建设出更好的江南水乡风貌。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副区长钱宇表示,导则为吴江区如何将水生态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动能优势,指引了一个明确的实现路径。吴江与青浦共同推进的生态安全贯通工程,就是一个鲜活的实例。该工程在建设过程当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了统一的标准,真正实现一张蓝图管全域、一套标准管品质,解决了原来解决不了的问题,将原来“三不管”地点变成为如今的绿色生态网红的打卡地。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副县长邱建新表示,导则对生态环境、城市设计、综合交通、规划执行等方面都做出了科学清晰的界定,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创新性和示范性。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对新的规划编制有很好的指导作用,真正实现了多规合一和示范区规划的融合。在项目推进过程当中,实际上仍旧有一些技术的模糊点,导则也给出了答案,对真正的项目具有实质性的推进作用。

中科院院士、东南大学城市空间研究所所长段进表示,在导则编制中,他和团队深入调研分析了示范区规划建设管理现状,认真借鉴与对比了当前国际先进理念、技术及其标准,尤其注重了青浦、吴江、嘉善现行地方标准的协调,解决了过去由于三地标准不统一而造成的功能不匹配、空间不协调、风格不统一、管理不精细的“四不问题”。

段进表示,借由本次导则的编制,将这些规律以空间基因的形式锚固下来,希望通过地方标准的约束性和强制力,实现江南水乡文脉的有效传承。另一方面,导则特别强调在场地设计中应综合考虑生态环境、水文条件等因素,顺应自然、随形就势,保持和恢复河流的自然走向和优美形态,保护局部弯道、深潭、浅滩以及河滨湿地等河湖水体的多样特征,塑造“湖、滩、荡、堤、圩、岛”等特色水景,充分展示江南水乡特有的,由平原湖荡、塘埔圩田、河流湿地等组成的地形地貌特征。

多方合力反复打磨

据悉,作为全国第一部跨省域的规划建设导则,示范区重点突出跨界协同、突出生态绿色、突出品质示范、突出韧性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一体化制度创新成果,规划建设导则经过了一个反复打磨的过程,用几个关键词来讲,就是联合编制、多方衔接、专家论证。

联合编制。为确保导则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搭建了“1+3”的工作协调平台,“1”即执委会,“3”即两区一县人民政府。组建了“1+2”的核心技术团队,“1”即东南大学段进院士团队领衔,“2”即上海规划院、上海市政院为支撑。

多方衔接。导则初稿形成后,6个月时间内执委会累计组织召开了12次导则成果的交流对接会,同时书面征求了两区一县规划、发改、交通、水务、建设、农业等多个部门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导则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执委会还组织沪苏浙两省一市7家曾参与过示范区规划建设的团队开展技术交流,充分体现管理加技术的双重引导。对于部门和技术单位书面反馈的127条意见逐条研判并充分吸纳,体现了多方参与、共商共编。

专家论证。邀请生态环境、城市设计、综合交通等领域的行政管理人员和权威技术专家开展专家论证,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撑。(鲍筱兰)

关键词: 长三角 示范区 首个 跨省域规